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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他曾鲜衣怒马/情丝缠,残酷全身缚全拘束电击宠调m攻 (1 / 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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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方恪的性格很挑剔,不如说是有一点完美主义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相对于他的家世而言,似乎是理所当然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少爷生来就是在金窝窝里,他什么也不缺,又有点喜新厌旧,信奉着永远会有更好的而对旧的,有损伤的东西不屑一顾。

        方恪不喜欢被损坏的东西,一样东西若是有让他不满意的地方了,那就只有被丢弃一个结局。

        坏了就是坏了,不满意就是没必要存在干嘛要留着呢?

        方恪总是能得到更好的。不会让不喜欢的东西碍眼。

        人也是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,于是方恪理所当然的、决定丢弃他。没有第二次机会,方恪看见他便会想起无尽的耻辱,他在方恪心中已经是需要清除的垃圾。

        方临昭面无表情的站在镜子前,整理衣领、袖口。戴上精致又昂贵可是他实际上看不出什么区别的袖扣。

        方恪蛮喜欢这些小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年方恪生日,生日之前,方恪提到了某个想要的,方临昭听都没听说过的牌子的限量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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