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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深肤色女人敲敲门,用蹩脚的英文恭敬道:“小姐,先生说今天带你出门。”
一听到出门,她瞬间觉得腰背的酸痛也算不上什么了。她对旅行这件事有绝对的活力,既然出来一趟,整整休息一天对她而言已经是对时间的浪费,她恨不得可以从早到晚在外面走,即使是散步也好,都不算是白费这趟度假。
她甚至不问去哪里,就被带着坐上车。
她坐进车里时,奉怀阅已经在另一侧等了有段时间,他今天没有穿正式的服装,一身过膝的灰黑色绵羊毛大衣显得他整个人休闲许多,里面搭了件黑色针织羊毛衫,看上去触感蓬松又丰盈,纹理考究极了。
不一样风格的奉怀阅,她也第一次见,十分新鲜,动不动就要假装无意地瞥过眼神去看他一眼。
奉怀阅察觉到,目光朝她打过来。
“看什么?”
她偷看被抓,紧张了一瞬,面露羞赧,“你今天没有穿正装。”
奉怀阅穿正装的感觉与现在完全不同,以往他都是一身笔挺西装,一副随时准备好与人商谈的模样,他个子高,足足有一米八六,穿着西装更是挺拔又矜贵,只是站在那就有十足的气势。
现在的奉怀阅看起来“柔顺”许多,矜贵不减,平添几分散漫从容,不再像是杀伐果断的商业精英,反而像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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