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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了,再等等吧。都等了一千八百多天了,不差这一天。
只要一想到求婚,秦祉风全身都是颤抖的,热血沸腾,甚至听得到耳朵里流动的血声。
疯了,要疯了。
求婚,然后和白年步入婚姻殿堂,这对秦祉风来说是遥不可及的美梦。等他们结婚以后,他就要带着女儿和爱人离开这里,去他喜欢的地方盖一个房子。每天早晨就能看见白年熟睡的面庞;他在厨房做饭,白年坐在客厅看电视,旁边是小女儿,怀里还盘卧着一只波斯猫;握紧双手一起看电影,在昏暗的灯光下轻轻含住含住他的唇;周末还要和他一起打游戏,吃烤肉;又或者一起坐在湖边安静地吹湖风,柳树的长叶垂进波光粼粼的湖水中……
还要一起变成白发苍苍的小老头,最后就算死也要埋葬在同一个棺材。
不再做他时有时无的影子,而是做他唯一的丈夫。
太多了,他对他们婚姻的幻想太多了。在每一个快要被淹没的黑夜,他都会突然想起他瞳孔的颜色,借一抹颜色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。其实他早就死过一次了,死在为他痴狂、飞蛾扑火的那次,可他还想为他死一次。
总比自己一个人陷进阴湿的过往里走不出来要好。
于是第二日。白年清洗完身体,吃过早饭,懒洋洋地靠在床上看电视,在将近十点时,他看到了西装革履的秦祉风,手里还捧着一大束鲜红的玫瑰花。
他很少见他穿的这样正式,黑色西装勾勒出他伟岸高大的身姿,英气勃发。十分养眼。
“这又是闹哪出?”白年笑嘻嘻地说,“花挺俊。人嘛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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