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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对孟凯来说,如果他手上真有这种不可言说的伤口,必定是要遮掩的。
这么一想,男人手上有疤才选择戴手套的推论似乎合情合理。但话又说回来,如果男人手上真有这种伤口,不拘是刀枪还是其他什么情况所致,他是怎么能让自己继续从事这种以手为主要媒介,艺术美术的相关工作的?——要知道任何一个细小的伤口,都有可能对一个艺术家,或任何靠手吃饭的工作者造成不可逆的后果,甚至严重的,还会断送其整个职业生涯——这样的事例并不罕见,例如上世纪某篮球巨星,就是在某次切雪茄时不小心切到了右手食指,导致其手指肌腱永久受损,此后右手食指再也不能弯曲。
所以如果孟凯手上真有什么非手套不可遮掩、大而深的伤口,他的职业生涯就已经到此为止了,不管是明面上的美术工作者,还是什么隐匿在暗处不可示人的其他身份。
所以朝歌断定孟凯想要用手套遮掩的一定不是疤,而是茧——拿枪的手,和拿笔的手,手上的茧可是不一样的。
或许旁人看不出来,也很难注意到,但祁星海和纪骆白一定会发现——谁叫他们俩的经历都不同寻常,根本算不上普通人呢~~
朝歌斗胆猜想,或许孟凯一开始组建这个工作室的时候,并没有戴手套,只是随着祁星海和纪骆白因为‘不知名’原因的加入,他就不得不想方设法遮掩自己手上的‘不同’了。
至于突然想起戴手套的原因?‘不小心’划伤了手指,影响了绘画进度,所以觉得日常手部防护十分重要,这个理由怎么样?
只要想编,总能编出理由的。
只是……
朝歌在心里轻轻一笑:他觉得这个男人挺有趣,好像是有些严谨在的,但又似乎严谨过了头——有时严谨过头也是一种过错,只会把一些原本不会让人注意到的细节无限放大,引人怀疑。
不过这男人最大的疏漏应该是遇到了遇事喜欢疑神疑鬼,多疑敏感的自己吧。朝歌哂然。
他在心里千思百转,面上也是不露声色,仿佛一直在仔细倾听男人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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