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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戎缓缓站立,它上半身是人类的躯干,下半身是马身。尽管它是半人马一族中的弱者,那也比人类壮硕强壮。
三米多高的喀戎本该俯视孟明,实际上,它却不由自主地仰视孟明,原来双膝发软,跪地不起。
“这半人马的感知力不低。”孟明已收束了传奇形态,也许是方才的余波导致,不死者之王深深印刻在了喀戎的脑海中,挥之不去。
如今,喀戎眼中孟明的形象不再是一名斗篷怪客,而是一具威武的绯红骷髅,外披黑色丝绸般的长袍。
亲眼目睹了传奇者的真实模样,时间虽不到千分之一秒,可喀戎也大受震撼,灵视上涨了好几个层次,平时看不见城中幽魂都清晰可见。
喀戎不知道自己在与何等存在做交易,可他清楚错过了这次机会就不再有下次了:“就算它是魔鬼!恶魔!我也不能退缩!”
喀戎的上半身伏在地上,声音颤抖着:“我愿意奉上灵魂!”
思前想后,喀戎觉得自己身上唯一能打动斗篷怪客的东西就只有灵魂了。
据传,灵魂是多元宇宙的通用货币,某些强者的灵魂更是价值千金。
“灵魂?”孟明饶有兴趣,自己的确没有半人马的灵魂,不过活着的半人马显然比死亡的半人马更有用处:“你的灵魂对我无用。”
这下喀戎懵了,连自己的灵魂,人家都看不上,那又有什么能打动他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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