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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最难的就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,因为这需要描述的准确、精练。
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说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,因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认识程度给出一个概念。
所以很早以前,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,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。然后有人认为,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,贝司上的低音,架子鼓上的节奏。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,可是,也有人说这些都不对。
摇滚乐可以让一个普通人走向成功与辉煌。这个普通人可以没有任何的乐理知识,不懂音乐,只要他有理想,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里想的唱出来,只要他愿意。
摇滚曾经代表了时代的最强音,它高亢,它激昂。
谁也没有想道一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小姐姐竟然会唱摇滚,这带来的反差与震撼那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。
吴萱萱摇头晃脑,显得非常的激情,台下的人也跟着她的节奏摆动起来,这简直就是群体大蹦迪,那场面当真是非常的嗨。
“嗨嗨嗨!”
“嗨嗨嗨嗨嗨嗨嗨!”
“嗨嗨嗨嗨嗨嗨嗨嗨嗨嗨嗨嗨嗨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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