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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300万港币的代言费,这在1988年绝对是天价了。
香江那边都已经传出了陈夏和赵雅之的绯闻了,觉得又是一个太子爷泡女明星的小把戏。
可是谁又能知道,跟赵雅之后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比起来,300万港算个P呀,陈夏是赚到了好不好。
不过这是后话了。
听到陈夏说广告代言的事情,许瑞马上将一盘录相带放到机子里。
“广告已经拍完了,请老板过目。”
电视取景:先是赵雅之穿着时尚女装走过香江繁华的街头,下一个镜头又切换成她穿着典雅端庄的古装走在故宫太和殿广场。
分别佩戴两套不同风格的首饰
最后一个镜头则是赵雅之穿着晚礼服,戴着全套的豪华首饰,全身珠光宝气,高贵又不失小性感,对着镜头微笑着说出那句著名的广告语
“爱可倾城,珠宝永恒。彩云之南,美的代言。”
陈夏看完都愣了一下,这三十多岁的少妇风韵真的不是盖的,这广告拍得,真TM高端大气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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